2007年12月31日星期一

從遲還罰款為香港圖書館估值

今天到圖書館還書,兩本書遲還了數天,共繳罰款 10.5 元。

圖書館遲還書本的罰款是每本 $1.5 / 天。讓我們由此算算圖書館是怎樣為書本定價的:每天 1.5 元,也就是遲還一年就得付 547.5 元。由於書在我手上,所以拿借款的利率來用用。匯豐網站上也太讓人花多眼亂了,就當它是 13.2% / 年好了。那麼,在圖書館看來,每本書的價值是 547.5/13.2% = 4,147.73 元!不過圖書館是沒有這麼狠的,它有一個罰款上限 130 元的規定。所以每本書應該是值 130/13.2% = 984.85 元才對。

接下來,圖書館網頁說截至 2006 年底, 館藏數目是 1,190 萬件。也就是說,單存貨,香港公共圖書館也值 984.85 * 1,190 * 10000 = 117 億,比創興銀行還要大!

不愧是書中自有黃金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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